
最近阅读了《治理十诫》的第一诫“不肯冒任何危害”,,,深有感伤,,,适口可乐和施乐公司的案例告诉我们:天下属于那些不知知足的人,,,不肯冒危害、自满和狂妄是一种典范的乐成病。。。。。。。彼得·德鲁克指出,,,“治理层所肩负的一项主要使命就是使用公司的现有资源举行审慎的冒险,,,从而确保公司未来的永续谋划”。。。。。。。详细到公司谋划,,,我以为任何投资行为都保存一定的危害,,,而治理层的责任就是剖析和判断危害的可控性及公司对危害的遭受能力,,,既不可由于有危害而扎脚不前,,,安于现状损失机缘和时机,,,又要在做好危害防控步伐的条件下举行适度冒险,,,捉住市场机缘与先机,,,实现企业价值。。。。。。。